2021年4月25日,枢纽及生态环境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暨系列学术讲座第二讲,组织学习《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王志力同志主持,在宁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支部党员一起学习了《条例》的出台背景、条文内容,并与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对比解读。随后,大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条例》的重点内容展开热烈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体会。该《条例》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学习活动对于支部同志今后的业务承接及实施具有指导意义。 2021年枢纽及生态环境支部每月的支部党员大会与学术讲座同步开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交流紧密结合,加强支部党员思想政治学习的同时,开拓学术视野、激发科研热情。 |